一、产品简介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农商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 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农商行受托发放的贷款应有明确用途,资金用途应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二、适用客户。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产品功能
委托贷款业务是农商行的表外委托代理业务。农商行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四、产品优势
银行代为发放贷款,业务操作规范。
四、手续费。
委托贷款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农商行与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收取。
六、申请资料
(一)委托人和借款人是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正式公函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以及委托人关于委托资金可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的政府文件或者会议决议;
(二)委托人和借款人是企业的,应提供企业章程、营业执照;委托人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供未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发放委托贷款的决议,若借款人是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应提供股东(大)会决议;
(三)委托人和借款人是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
(四)以担保方式发放的,应当提供经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合法主体资格资料、抵质押物权属证明资料。
(五)农商行要求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