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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储蓄

  产品简介

  活期存款是一种不限存期,凭银行卡或存折及预留密码可在银行营业时间内通过柜面或通过银行自助设备随时存取现金的服务。

  服务特色

  1. 通存通兑:客户凭银行卡可在全国自助设备上存取人民币现金,预留密码的存折可在系统内网点存取现金。

  2. 资金灵活:客户可随用随取,资金流动性强。

  3. 缴费方便:客户可将活期存款账户设置为缴费账户,由银行自动代缴各种日常费用。

  存款利率

  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按季结息,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未到结息日清户时,按清户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到清户前一日止。

  人民币个人活期存款采用积数计息法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服务渠道

  1. 开户:营业网点。

  2. 存款:营业网点、ATM、自动存款机。

  3. 取款:营业网点、ATM。

  4. 查询:营业网点、ATM、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

  操作指南

  1. 开户

  客户若办理活期存款开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

  有效身份证件为:客户若办理活期存款开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网点办理。有效身份证件为:(1)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人、武装警察尚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的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2)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4)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除以上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根据需要,要求存款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前四款未作规定的,依照我国法律及国家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如委托他人代办开户,代办人还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2. 存款

  您持我行各类银行卡或存折到营业网点即可办理存款。如果您能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卡号或存折号,也可办理无卡(折)存款(需出示身份证件)。

  3. 取款

  您持银行卡或存折到营业网点即可办理取款,如果取款金额超过5万元(含20万元),必须至少提前一天与取款网点预约。若持银行卡(不含信用卡)在ATM上取款,当天取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

  责任声明

  本页面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各法人行社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网点。

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1-96568

综合业务服务热线:96568(省内)  027-96568(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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