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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一、产品定义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指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与农商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借款人可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适用客户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和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

  三、产品功能

  满足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四、产品优势

  “一次审批,分次发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

  五、额度、期限、还款方式

  (一)贷款额度。结合借款人资金实际需求、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贷款用途、担保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最高不超过法人行资本净额的10%。

  (二)贷款期限。循环期限原则一般不超过三年 (含)。(三)还款方式。每笔提款期限由借贷双方根据贷款用途、资金状况、资产转换周期等协商确定,每次周转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

  六、申请资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身份证件等;

  (二)我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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