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理财“双录”摄像头入围选型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由省联社进行全省理财“双录”摄像头项目的入围选型,各市县行社在入围范围内自行组织采购。目前项目已具备相关条件,现进行招标工作,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资格要求
1、项目概况
1)招标采购内容:湖北省农村信用社理财双录摄像头入围选型项目
2)交付日期:按项目时间要求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最近1年的年检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配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湖北农信发放的理财双录摄像头测试报告。
2.2 投标人相关业绩要求
2013年以来,具有至少1家银行的理财“双录”成功案例(案例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及审查
请申请人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中区70号省农信联社办公大楼7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登记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相关书面证明文件,招标人将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可领取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原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1.应递交的其他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申请函、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盖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盖章复印件)
(4)申请人基本情况表(盖章);
(5)近三年完成的理财“双录”案例,并附合同原件;
(6)诚信承诺(盖章);
(7)信誉承诺证明(盖章);
(8)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盖章);
(9)本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盖章复印件);
(10)企业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盖章复印件);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表格文件格式请在网站下载。
2.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中区70号
邮 编:430000
联系人:李德健
电 话:18062009891
传 真:027-87119897
日 期:2016年8月19日
资格预审文件格式
(招标人名称):
1、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我方(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用于你方(招标人)审查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投标资格。
2、我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包含招标公告规定的全部内容。
3、我方接受你方的授权代表进行调查,以审核我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客户,澄清资格预审文件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情况。
4、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申请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传真:
电话: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申请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在申请书中提交的资料和数据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请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
年 月 日
本人_ (姓名)系_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_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 _(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_(签字)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 申请人名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项目代理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企业投标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的原则参加XXXXXXXX项目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五、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七、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八、通过资格预审入围,不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XX 月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