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监管要求,现将石首农商行(“本行”)2024年二季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行一直遵循诚信、公允的商业原则,坚持处理关联交易与处理一般客户的银行业务一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本报告期仅报告与关联方授信业务,其他事项未发生。从关联交易量、结构及质量分析,现有的交联交易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实质影响。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制定。
三、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行按照制度、办法的规定,严格界定关联方对象、关联交易性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业务审批流程和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四、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2024年二季度末,本行资本净额82783.36 万元,与主要股东及高管关联交易10户,金额13997.58 万元,上季度资本净额81485.14万元,占资本净额17.18%。重大关联交易4笔:本行主要股东湖北扬子江泵业有限责任公司本行关联贷款余额2000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2.45%;本行主要股东石首市裕丰纺织制衣原料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湖北金利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行贷款余额2548.60 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3.13%;本行监事郭祥盛控制企业在本行贷款余额5000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6.14%;本行监事熊祖峰及其控制企业在本行贷款余额3245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3.98%。本行不存在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0%的情况,不存在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15%的情况,不存在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超过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50%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与主要股东及高管关联交易10户,金额13997.58 万元,上季度资本净额81485.14万元,占资本净额17.18%。重大关联交易4笔:本行主要股东湖北扬子江泵业有限责任公司本行关联贷款余额2000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2.45%;本行主要股东石首市裕丰纺织制衣原料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湖北金利丰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在本行贷款余额2548.60 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3.13%;本行监事郭祥盛控制企业在本行贷款余额5000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6.14%;本行监事熊祖峰及其控制企业在本行贷款余额3245万元,占上季度资本净额3.98%。
本行2024年度关联交易坚持了处理关联交易与处理一般客户的银行业务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政策执行、审批程序合规,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