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农村商业银行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商业银 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石首农商行“( 本 行”)2022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本行一直遵循诚信、公允的商业原则,坚持处理关联交易与 处理一般客户的银行业务一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 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本报告期仅报告与关联方授信业务,其他事项未发生。从关联交 易量、结构及质量分析,现有的交联交易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不 会产生重大实质影响。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行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交易管理办法》《贷款通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制定。
2022 年,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审议了关联交易报告、关联方授信等重要议题,确保关联交易合 法合规。本行按照制度、办法的规定,严格界定关联方对象、关 联交易性质、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关联交易业务审批流程和 本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规定,执行情况良好。
2022 年末,本行资本净额 66703.92 万元,与主要股东及高 管关联交易 17 笔,金额 5391.72 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两笔:本 行主要股东湖北扬子江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人刘毅钊在本 行关联贷款余额 2000 万元,占资本净额 3%;本行监事刘翔及其 控制企业在本行关联贷款余额 2000 万元,占资本净额 3%。
与主要股东及高管关联交易 17 笔,金额 5391.72 万元。重 大关联交易两笔:本行主要股东湖北扬子江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及 其法人刘毅钊在本行关联贷款余额 2000 万元,占资本净额 3%; 本行监事刘翔及其控制企业在本行关联贷款余额 2000 万元,占 资本净额 3%。 本行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坚持了处理关联交易与处理一般客 户的银行业务一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制定的《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报告期内,本 行关联交易政策执行、审批程序合规,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