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报告,公司监事会派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湖北恒昊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湖北当阳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传雄,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当阳市长坂路146号,主要业务范围:吸收公共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原因

二、资本管理情况
2025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9%,比监管标准高3.4%;一级资本充足率10.9%,比监管标准高2.4%;资本充足率12.06%,比监管标准高1.56%,资本充足率与监管指标保持安全距离,有较强的风险防御能力。
第四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总额
报告期末,本行股本总额为554,418,583股。
二、股本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股本2次发生变化,因配股增加股本1863.15万股,定向募股增加股本7000万股,股本由46578.7万股变更为55441.85万股。
三、股本结构情况表

注:本行股份均为非上市流通股份。
第五章 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基本情况

注:至今表示2025年12月31日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人员薪酬情况
1. 建立健全薪酬管理体系。2025年当阳农商行成立了以董事长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任副主任,人力资源部、财务统计部、信贷管理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小微金融部、电子银行部、运营服务部、稽核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监事长负责绩效考核监督,列席绩效考核会议。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于财务统计部,负责日常绩效考核工作。各条线设立绩效考核专岗,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本条线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制定条线考核政策和指标的设定、解释、指导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湖北当阳农商银行2025年薪酬考核办法》,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合规工资(即延期支付工资)四个部分。
2. 薪酬分配情况。一是外部董事监事薪酬。根据《湖北当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薪酬工作方案》,本行对外部独立董事计发薪酬,本行职工董事按照省联社年度薪酬审核意见执行,股东董事由委派董事单位享受股金分红,不再计发董事薪酬。二是职工薪酬。2025年当阳农商行工资全部汇算到人。员工工资按月预发,按季考核汇算,年度统算,多退少补。其中按季按年考核兑现工资包含岗位履职工资、目标绩效工资和计价工资、奖励工资,由市行考核办公室进行汇算后,直接上员工个人工资账户。
3. 薪酬延期支付情况。根据《当阳农商银行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管理办法》,2025年领导班子延期支付工资、中层管理及风险岗位人员延期支付工资全部按要求执行到位。
三、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设有分支机构21个;设有15个职能部门。
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员工523人,其中在岗合同制员工289人、离退休人员234人。在岗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190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65.7%;大专学历83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28.7%;中专及以下学历16人,占在岗员工总数的5.6%。
第六章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一、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确保所有股东平等享有并能够充分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二、关于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秘书
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会议6次,其中董事会4次,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临时董事会2次,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共审议通过43项议案。
三、关于监事、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股东监事1名、外部监事2名。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4次,即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5项议案。
四、关于高级管理层及专门委员会
本行高级管理层现设行长1名,副行长2名。报告期内,高管层在本行董事会领导下,面对金融业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始终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认真执行董事会决议,紧紧抓住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两条主线,积极经营,稳健发展,全面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行现有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本行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职,认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发表独立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富效率和质量。
第七章 股东大会
一、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
二、2024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5月19日在当阳东方国际大酒店二楼威尼斯A厅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年度会议,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送达股东。大会邀请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游路阳、杨玉茹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与会股东分别以书面投票形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16个议案。
三、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
2025年11月13日在当阳市东方国际大酒店威尼斯A厅召开2025年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邀请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游路阳、周青龙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与会股东分别以书面投票形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2个议案。
第八章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
存贷规模稳步发展。截止2025年末,存款余额163.46亿元,比年初净增11.93亿元,增幅7.88%;贷款余额120.59亿元,比年初净增9.55亿元,增幅8.6%。
资金收入同比增加。截止2025年末,资金业务余额57.12亿元,净收入2.05亿元,占全行业务总收入的31.22%,综合收益率3.89%。
经营质效显著提升。截止2025年末,实现净利润7820万元,增幅0.03%;营业利润1.06亿元,增幅3.56%;缴纳各项税费5854.25万元。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反洗钱工作情况
2025年,本行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全行共开展活动300余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0多份,真正做到让金融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2025年,本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从严抓实反洗钱管理工作,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履职举措,全面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坚决防范化解洗钱风险。截至12月28日,完善客户信息297069户,停用客户号19747户。二是强化可疑交易监测上报。精准识别可疑及高风险客户,依规上报可疑案件17起,涉及个人客户17名、企业客户1名,均对可疑账户采取管控措施,有效阻断洗钱风险。三是深化培训宣传。全年开展线上线下反洗钱培训15次,覆盖530人次,提升员工专业履职能力;累计开展反洗钱宣传10次,依托重要节点走进商圈、公园、社区,针对商户、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精准宣教,全面提升公众防范意识,筑牢区域金融安全屏障。
三、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自成立以来,一直遵守监管部门颁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操作和管理关联交易。本行的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商业原则,做到了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本行的关联交易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定的条件和审核程序进行,并做好授信后的管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行内部人主要为董事9人、监事5人、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35人。其他关联方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及兄弟姐妹以及上述关联方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组织,共272个。截至2025年12月31日,无单位因本行关键管理人员在本行以外兼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而与本行构成关联方关系。
(二)一般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商业银行业务。这些交易包括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不存在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的。
截至2025年12月末,属一般关联交易的业务有24户、36笔、贷款余额1809万元。
(三)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持股5%及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重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对内部人及其近亲属,关联法人及其关键管理人员的所有业务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属重大关联交易的有1户、5笔、贷款余额6460万元。
我行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564万元,未超过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0%(11240万元);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为6745万元,未超过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15%(16867万元);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为8269万元,未超过三季度末资本净额的50%(56224万元),符合监管规定。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均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执行。
第九章 监事会报告
一、2025年监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监事会通过规范召开会议,确保监督决策程序合法、科学。全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审议通过各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等重大议案25项。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共14次,对会议程序、决策过程的合规性进行了现场监督。
二、对本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履职评价
监事会认为:2025年,本行董事会能够充分发挥决策和监督功能,根据经济金融现状,对本行经营发展目标、经营与风险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地制定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资本规划等方案。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对资产质量分类及风险管理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并对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监督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责。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要求,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制定和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对高级管理层的工作和职责及时作出评价和建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均能按照规定亲自出席本行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诚信、公正地行使作为董事的权力。
本行各位高级管理人员能以全体股东利益和本行整体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监事会监督,如实报告本人相关信息及关联关系情况,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以及利用其在本行的职务和权力谋取私利或其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十章 可持续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当阳农商行积极贯彻国家低碳经济政策,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环境治理组织架构,制定了《当阳农商银行绿色信贷工作方案》,由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绿色金融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信贷管理部负责负责绿色信贷工作规划的制定实施。提供绿色贷款金融业务,形成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优化操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推行优惠利率,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强绿色金融环境风险管理,彰显主力军银行担当。
一是绿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末,本行绿色信贷余额45518万元,涉及客户44户,较年初新增4587万元,增速11.21%;绿色贷款占全行各项贷款比例3.77%,较年初提升0.08个百分点;本行对当阳市新开工重点绿色项目融资对接率达100%。
二是本行内部运营环境碳排放合理。积极采取各类节能降耗措施,推行绿色办公,对运营设施推进信息化、数字化改造,减少资源消耗,倡导低碳生活。2025年末,办公活动消耗纸张量等设备运转费同比减少31.8%;员工公务出差、上下班通勤搭乘交通工具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比上涨10.7%;内部食堂消耗天然气量同比下降0.02%。
第十一章 重大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对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二、重大股权变更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股本2次发生变化,因配股增加股本1863.15万股,定向募股增加股本7000万股,股本由46578.7万股变更为55441.85万股;主要股东增加1户,当资(宜昌市)资产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增持4500万股后,持股4639.27万股,占比8.37%,成为第一大股东;总股本增加后,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下降后,占比仍在5%以上。
报告期内,本行新增股权质押冻结5户,分别为:李玉丹2025年1月17日质押2678261股及孳息,期限3年;李声梦2025年1月17日质押2678261股及孳息,期限3年;王华丽2025年1月10日质押1339131股及孳息,期限2年;远安县白云煤业有限公司2025年1月20日质押15000000股及孳息,期限2年;湖北宜施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5日质押5158755股及孳息,期限5年。股权质押累计7笔占比9.86%。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远安县白云煤业有限公司因与上海施耐德日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有买卖合同纠纷,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5年4月27日,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调解,该案件终本。
报告期内,本行股东湖北正博贸易有限公司因债务纠纷,被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冻结湖北正博贸易有限公司所有股权,本行于2025年7月24日冻结湖北正博贸易有限公司股权28021349股,期限3年,约定解除日期为2028年6月12日。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无变化。高级管理层成员调整均严格履行监管程序,原行长周华松同志于2025年4月调离当阳行,已在二会一层系统录入相关信息;黄晶晶同志于2025年4月调入当阳行拟任副行长,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后,向监管部门申报核准,同年7月监管部门下发批复核准黄晶晶同志副行长任职资格;周晓文同志于2025年9月调入当阳行拟任行长,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向监管部门申报核准(截止2025年末批复暂未收到),保持了经营管理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三、重大案件、重大差错、其他损失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案件、重大差错等情况。
四、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请湖北恒昊会计师事务(普通合伙)所承担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五、公司、公司董事会及高管人员接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无处罚情况。